浙江大学体育与美育委员会
2. 组织者
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系
3. 协办单位
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科研工作部、团委、保卫部、校园管理委员会、校医院
4. 援助组织
浙江大学学生足球协会、浙江大学普通女子足球队
5. 竞赛目的
推动学校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足球比赛替补人数,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检验学生体育竞技水平,激发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6. 口号
以人为本、健康教育、求实创新、追求卓越。
七、比赛日期及地点
比赛日期:4月6日开始
比赛地点:紫金港校区银泉足球场东侧
八、参与单位
本次比赛将按学院(系)、学院组队参赛。
九、资格
1. 参赛队伍
1.参赛队伍以学院(系)、学院为单位组成,每单位限派代表队1支(限女性)。
2、所有参赛队伍须在组委会指定平台(CC98赛事管理系统)完成报名及审核。(再次强调:如超过报名时间,将不再接受报名,请及时完成报名审核。)
3. 各参赛队须与学院学生工作辅导员联系,代表学院取得参赛资格证明并加盖印章。(参赛资格证明模板见附件1)
2. 参赛队员
1、参赛队名单须包含不少于8人、不多于20人的队员,所有参赛队员须通过校医院或当地三级甲级以上医院体检,拥有意外伤害保险,并自愿参加本次比赛。
2.所有参赛队伍须为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以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注册,且比赛当天仍在校学习为准)
3、所有参赛队伍须在组委会指定平台(CC98赛事管理系统)完成报名并通过审核。
4.同一支队伍的所有队员必须属于同一参赛单位。
5.一名选手只能属于一个队伍。
6. 在校学生、研究生、教职工不得以队员身份参赛。足球特招学生(高水平足球运动员、足球专业特招学生)不得以队员身份参赛。
7. 本科一年级学生可选择加入学院团队或专业所在院系团队(学院优先)。
3. 团队负责人
1. 每支参赛队必须有且只能有一名领队,有权代表该参赛队与组委会进行沟通。
2.比赛期间,球队领队应在场外管理本队替补队员。
3、领队须为浙江大学在校学生或教职工,与参赛队员属于同一参赛单位,并在组委会指定平台(CC98赛事管理系统)完成队伍官方注册。队员不可兼任,建议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辅导员担任领队。
4、团队负责人须通过团队负责人考核,并提交团队负责人考核通过界面截图(需100分,可重复)。
二维码如下:
5. 领队须负责场外的队伍管理工作,如领队不能到场,可临时指定一名队员为代理领队,负责场外的队伍管理工作,代理领队不得以参赛队员身份参加本场比赛。
6.所有比赛足球比赛替补人数,领队(或代理领队)须在场,否则视为放弃比赛。
7. 一名领队可以同时担任同一参赛团体的男队和女队的领队。
4. 教练
1. 每支队伍最多可有两名教练。
2、教练员须为浙江大学在校学生或教职工,并须在组委会指定平台(CC98赛事管理系统)完成队伍官方注册,教练员也可担任队员。
3、教练员可以行使组织训练、战术安排、临场指挥的权力,并必须履行协助领队管理球队的义务。
4. 如果教练无法出席,可以临时任命一名队员担任代理教练。
5.每场比赛教练只能由同一人担任,如教练需上场,需向四位裁判员提交教练证并确认身份,再次被替换后方可重新领取教练证。
6、一名教练员可以同时担任同一参赛单位的男、女教练员。
(五)裁判员
1、本次比赛所有裁判员均由浙江大学学生足球裁判委员会任命。
2、有意担任裁判的人员可直接与裁判委员会或孙关荣老师联系,也可在裁判委员会指定平台(CC98竞赛管理系统)注册成为比赛官员。
10. 注册
1. 开始和结束时间
1. 即日起开始报名。
2.球员和球队官员网上报名将于2024年3月29日中午12点结束。
3.队伍网络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中午12点。
4.报名截止前已完成一次报名但审核不通过的团队,可在团队负责人会议当天17:00前,获得一次提交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的机会。
5. 裁判注册没有截止日期。
6.提交在校证明及体检证明的截止日期为领队会议时间,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不符合参赛要求的选手及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团队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2. 网上报名平台
CC98事件管理系统()。
三、申请材料
参赛球员及球队官员须登录CC98赛事管理系统,填写必要信息并提交组委会要求的相关材料方可报名参赛,具体登录及报名操作流程请参照CC98论坛足球板块发布的相关指引公告。
1.团队成员报名需准备的材料:
(一)须在赛事管理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① 队员学生证照片(包含清晰可见的个人信息页及报名信息页)(可用在校证明(附件2)(需加盖学院印章)代替);
②团队成员身份证/护照照片(包含清晰可见的个人信息页和有效期页,如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近三个月内校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或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照片(包含清晰可见的医生签名及医院公章)。
(2)组长会议上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
①学生在校学习证明(附件2)(加盖学院印章);
②队员本人三个月内校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或三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需有清晰可见的医生签名及医院公章)。
③所有队员的保险单复印件(若短期购买,保险期限为4.6-6.3)。
2. 团队正式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须在赛事管理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
① 随队官员学生证/教职工证照片(含清晰可见的个人信息页及报名信息页)(可用加盖学院印章的学生证照片替代);
②随队官员居民身份证/护照照片(含清晰可见的个人信息页和有效期页,如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组长考核通过证明截图。
(2)组长会议上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
① 队内官员在校证明(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
3.团体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组长会议上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
①代表参赛队参赛的资格证明,加盖参赛队所在学院或单位公章。(资格证明模板见附件1)
4. 队伍报名
队长注册成功后,即可按照“队伍”页面的提示创建队伍,填写相应信息即可创建队伍并获得队伍的操作权限:邀请选手、报名比赛及相关操作,经管理员确认后即为注册成功。
(五)操作指南
队伍审核通过后,队长在CC98赛事管理系统活动页面选择“2024‘三好杯’学生足球锦标赛”,在队伍列表中勾选本次赛事参赛名单并提交审核。具体报名流程请参考CC98论坛足球板块发布的相关引导公告。具体登录报名流程请参考附件4。
6. 团队领导会议
组委会暂定于3月29日19:00召开第一次领队会议,会议内容包括比赛规则解读、分组抽签、比赛日程公示、提交学校证明、体检证明原件及保险单复印件、收取报名费等,领队必须出席,领队未能出席的队伍将失去参赛资格,领队会议地点另行通知。(每队限一人参加)
7.文明竞赛积分
为加强比赛管理,促进各项赛事顺利进行,比赛将设立文明竞赛押金。比赛开始前,每支球队缴纳500元文明竞赛押金,按1分/1元的折算率折算为文明竞赛积分。比赛开始前,每支球队缴纳的押金将按1元/1分的折算率折算为文明竞赛积分(以下简称“积分”)。对当日比赛期间出现违规行为的球队,将按照《浙江省大学生足球比赛纪律规范及处罚办法》进行考核,并予以部分或全部扣分。每次扣分均在比赛结束后累计并统一结算。比赛结束后,将对所有球队积分进行计算,并按1分/1元的比例退还球队剩余积分。 比赛中被扣分的积分将按照1分/1元的比例平均分配给所有未被扣分的队伍,对于比赛中表现优秀的队伍,将适当奖励一定积分,最后进行额外结算。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及解释权归本届活动组委会所有。(详见附件3)
十一、比赛制度及赛程
“三好杯”足球赛采取分组抽签方式,比赛阶段分为小组赛和淘汰赛(含第五至第八名资格赛)。
1. 队伍排名
本次比赛为第二届浙江大学女子三好杯足球赛,比赛将根据上届比赛成绩划分不同等级,等级如下(首次参赛的球队自动进入第三等级):
1.一级学院:丹青学院、农学院、教育学院、医学院
2.二级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蓝天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学院
3.第三级:土木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管理学院、能源工程学院、竺可桢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2. 小组赛抽签
1.小组赛分组及赛程安排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
2、抽签结果将于3月29日晚的队长会议上公布。
3. 小组赛
1.小组赛分组方案将在报名完成后根据参赛队伍数量确定,具体分组将在第一次队长会议上抽签决定。
2、小组赛采用单循环赛制,按照以下规则确定各小组排名:
(1)得分高者,排名靠前;
(2)小组总净胜球数较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3)小组总进球数最多的球队排名靠前;若按照上述规则仍有两支或两支以上的球队打平,则按下列顺序比较打平球队之间的比赛成绩来确定排名。若仍然相同,则:
(4)比较平局球队之间的净胜球数。 如果得分仍然相同,则:
(5)比较两队在比赛中的进球数。如果进球数仍然相等,则:
(6)公平竞赛积分高者排名靠前(红黄牌扣分,黄牌扣1分,间接红牌扣3分,直接红牌扣4分,黄牌+直接红牌扣5分)。若仍相同,则:
(7)抽签。
4. 淘汰赛阶段
1.小组赛阶段原则上每组前两名球队进入淘汰赛阶段。
2. 淘汰赛(资格赛)对阵表将在队长会议上决定。
3.淘汰赛及资格赛采用单场赛制,每场比赛获胜者晋级下一轮。若两队常规时间内打平,则直接通过点球决出胜负。点球决胜程序按照《2023/2024年足球竞赛规则》“单场或主客场比赛结果判定程序”相关规定执行。
(五)日程安排
1、比赛日程由组委会确定,并在比赛开始前72小时公布。
2、任何队伍如需更改比赛时间,须先与相关队伍联系,并于比赛开始前48小时通知组委会,经组委会同意后方可更改比赛时间。
3、如有特殊原因,组委会有权对既定赛程进行调整或改变,并在比赛开始前1小时通知相关球队;如相关球队在比赛开始前1小时没有接到组委会通知,比赛将照常进行。
4、特殊情况:如报名参赛队伍不足16支,则根据实际报名结果重新安排赛程。
12. 比赛规则
1. 基本规则
1.比赛场地尺寸为60米×40米。
2.比赛用球为5号足球,比赛期间不提供比赛用球借用服务,如需热身,可自带足球。比赛期间若将比赛用球踢出场地足球比赛替补人数,踢出方须自行捡回,如无法捡回,须赔偿赛事组委会300元。
3. 每队可派出8名首发球员,替补球员可无限次替换上场球员。(被替换的球员不可再次上场)
4.每场比赛分为两个半场,每场3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 比赛流程
1. 比赛开始前15分钟,球队领队或队长将填写坐在替补席上的首发球员、替补球员和球队官员名单(球队官员不超过3名,替补球员不超过12名)。
2、比赛开始前5分钟,裁判安排双方首发队员列队,助理裁判根据队员身份证确认队员身份,收缴照片、姓名清晰可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校园卡、学生证、身份证等),检查队员装备。对于装备有问题的队员,助理裁判须协助裁判要求队员立即纠正,否则不允许上场。
3.完成入学仪式后,拍摄第一张照片。
4、比赛中更换队员,队员须先向第四官员提交换人申请表及带有清晰照片、姓名、学号的有效证件,经核实替补队员身份、检查装备合格后,被替换队员离场,裁判员方可允许替补队员从中线入场。
5、比赛结束后,按裁判要求排队,完成赛后握手仪式。
6、除非特殊情况,比赛结束后5分钟内,第四官员将归还证件,球队领队将归还替补队员球衣。
3. 弃赛、罢赛和退出比赛
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该队视为弃权:
(1)未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者处于禁赛期间的运动员代表队参加比赛,该队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2)除不可抗力外,若有队伍未能在规定时间(指组委会规定的开始时间)或以规定人数(至少5名选手)参加比赛,则视为弃权。
(3)如果任何一支队伍中止比赛的时间少于规定时间(超过裁判确定的比赛开始时间5分钟),但造成不良影响,则该队将被视为弃权。
(4)客队有义务提前与主队商定球衣颜色,如裁判判定因球衣颜色相似导致比赛无法进行,则客队将被视为弃权;如裁判判定因主队临时调整球衣导致比赛无法进行,则主队将被视为弃权。
2. 出现下列情况时,球队应罢赛:
如果某支球队中断比赛超过规定时间(超过裁判确定的开始时间5分钟),将被视为犯规。
3.弃权、退出、退赛处理:
对于弃赛、罢赛、退出比赛的处罚,纪律委员会将依据《浙江省大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对相关个人及球队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布。弃赛、罢赛、退出比赛的球队将不能获得本届三好杯比赛积分。
4. 设备要求
1、球员必须穿着统一的上衣(必须有袖)、统一的短裤、统一的长袜参加比赛。球员的球衣、短裤、袜子必须颜色、款式一致,否则不能上场。每队必须准备两套颜色区分明显的装备。
2、守门员服装颜色应与其他球员有明显区别,并应自备足球手套。
3. 客队有义务提前与主队协商好装备(包括球衣、袜子)的颜色,如因装备颜色相似而导致比赛无法开始,则客队将被视为弃权。
4、组委会公布比赛日程及装备颜色后,如果主队未经组委会允许更换球衣、短裤、袜子的颜色,而客队按照公布的结果着装,导致比赛无法开始,则主队将被视为弃权。
5、所有替补球员必须穿着浙江大学学生足球协会发放的队服。
6、比赛服号码须与报名表号码一致(号码限制为1-99),不得更改、粘贴、遗漏、重复。
7、场上队长必须自带宽度为6厘米、颜色与球衣明显不同的臂章。
8.比赛期间选手不得佩戴任何饰物(如耳环、戒指、项链)。
9、运动员禁止穿六钉足球鞋(包括钢钉),但允许穿布面包胶钉足球鞋(包括回力、双星等品牌常见款式),其他款式足球鞋必须为TF鞋,如穿普通运动鞋上场,后果自负。
10. 球员只允许佩戴运动眼镜和隐形眼镜上场,不允许佩戴其他类型的眼镜。
11、运动员必须佩戴护腿板参加比赛,护腿板必须被袜子完全覆盖。除护腿板外,不得佩戴其他硬质护具。
5. 因恶劣天气或场上混乱造成比赛中断的处理
1.如因恶劣天气或场馆秩序混乱等原因导致比赛中断,赛事监督员和裁判员应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恢复比赛。
2、裁判有权决定是否恢复比赛,双方均应服从裁判的决定。
3.如裁判决定恢复比赛,而一方或双方拒绝遵守,则将被视为一方或双方罢赛。
4、如果比赛在一小时内不能恢复,裁判员应做出暂停比赛的决定。比赛监督员应与各方协商并决定下一轮比赛前何时何地进行补赛。补赛应从比赛中断的时间开始恢复。
5.如补赛未能于下一轮比赛前举行,赛事监督及裁判应向组委会报告,由组委会作出处理决定,组委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六)比赛纪律
1. 替补队员和球队官员必须待在标记的技术区域内。维持替补席上的秩序是球队领队的责任。
2. 仅允许球队领队、球员、替补队员、教练和其他球队官员坐在替补席上。球队必须在比赛前确认替补席上的具体人员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严禁球迷进入技术区或替补席。仅允许一人在技术区进行战术指导,指导后必须返回替补席。
3、比赛结束后,各队应尽快整理器材、清理技术区。
(七)申诉
球队或球员可以对明显违反比赛规则和体育精神的裁判员错误或漏判,或对组委会明显的工作失误提出申诉。申诉程序按《浙江省大学生足球比赛纪律规范及处罚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申诉文件应发送至电子邮箱。申诉申请原则上必须在比赛结束后48小时内完成。逾期组委会有权不予受理申诉。
13. 奖励与处罚
1. 奖励
1、组委会将为前8名队伍颁发奖杯。
2、第1至第8名的成绩分别对应9、7、6、5、4、3、2、1成绩的5倍,并计入各参赛单位综合运动会总成绩。
(二)处罚
1、对违反比赛规章制度的行为,纪律委员会将依据《浙江省大学生足球竞赛纪律规范及处罚办法》(附件3)对相关个人及团队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通报相关单位。
2、纪律委员会将在每轮比赛结束后统计参赛队员累计红黄牌数,并按照《浙江省大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附件3)规定予以停赛处罚。同一队员在半决赛前累计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的,将从下一场比赛开始自动停赛。半决赛前的黄牌不会延续到后续比赛,但半决赛前的停赛将延续到后续比赛。如有轮空、补赛或比赛日期调整等情况,将按时间顺序执行自动停赛;如有其他纪律处罚,将另行通知。
3、组委会将在赛后协助做好红黄牌、停赛通知的统计和公示工作。如红黄牌统计公告(含更正公告)或赛后报道公告(含更正公告)与比赛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以比赛实际情况为准。各队有义务及时校对,并反馈红黄牌统计公告中存在的问题。如有疑问,各队长应实名反馈给纪律委员会。实名反馈须以邮件形式发送,同时须将短信抄送给各相关球队队长及其下一轮对手(如有)。原则上邮件最迟须在所有相关球队下一轮开球前2小时收到。纪律委员会不受理针对历史红黄牌及停赛通知的申诉。
4.弃赛、罢赛的认定及处罚,由纪律委员会依据《浙江省大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附件3)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14. 其他
1、本规则解释权归浙江大学2024年“三好杯”学生足球锦标赛组委会所有,本规则未尽事宜以组委会公告为准。